“非遗”保护工作是对民族文化的保护
时间:2017-12-05 11:15 作者:妙手回春 点击:10957次
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 授课专家是广东省非遗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吴世枫,到会的领导还有广东省文化厅非物质遗产处、保护中心的相关领导。课程内容着重于如何履行保护非遗的职责,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: 一、深度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大意义。非遗积殿着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念,蕴含着众多文化精髓和传统美德,保留着祖先的重要科学经验和智慧,是中华民族的根,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。 二、明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。要求各非遗项目自我检查,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,对实物、旧资料、历史场所、传承人的情况要动态跟进,不要造成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流失。 三、弄清非遗的几个重要概念,提高业务知识水平。开展工作时要分清保存和保护、使用和利用、传承和传播几大重点的实质,明确好方向才能正常做好非遗保护工作。 四、坚持非遗保护的最高标准和最后底线。一切以保护好非遗项目为出发点和宗旨,开展保护工作注重其真实性、整体性和传承性,这就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。 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“陈李济”以其悠久的历史,在中国中药文化史上占有特殊的一页,2008年6月,“陈李济传统中药文化”喜获国务院公布、文化部颁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牌匾,成为依法认定的重点非遗项目。其中药文化最核心的在于“诚信为本,同心济世”的文化传承;其首创的蜡壳药丸制作工艺,充实了陈李济中药文化的内涵。作为广药的代表,陈李济在清末,成为全国三大中药文化之一。在全国制造中成药行业中,形成有广东陈李济、北京同仁堂、杭州胡庆余堂三大名家并行于世的局面。陈李济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,不仅是陈李济生存的宗旨,更体现了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的精髓,为当代中医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。 |